六答淳安失蹤女童案 淳安失蹤女童案消息匯總
2019-07-15 10:08:4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平安時報
四、警方如何判斷女童不是失足落水?
答:根據(jù)調查,一是章子欣失蹤地點地處偏遠、道路難走,且無燈光,僅憑章子欣個人難以到達。另外,當晚有目擊者看到梁某華背著章子欣出現(xiàn)在失蹤地點附近,推斷當時章子欣已相當疲倦,可能處于睡眠狀態(tài)。二是章子欣失蹤后,梁、謝二人未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有悖于失足落水的情形。三是根據(jù)現(xiàn)場視頻監(jiān)控分析,梁、謝二人離開時已無章子欣隨身攜帶的日常用品,且在后續(xù)現(xiàn)場搜尋中也未發(fā)現(xiàn),初步推斷章子欣遇害后,梁、謝二人還處理了章子欣的日常用品。
五、根據(jù)目前調查,警方能否推斷兩人殺害女童的動機?
答:經前期調查,2005年以來,梁、謝相識并長期同居后,一直沒有結婚,也沒有生兒育女。兩人認識章子欣后,多次表露出喜歡并有將其認作干女兒的想法,如接章子欣放學,送章子欣拼圖玩具。7月4日兩人騙出章子欣后,對其生活照顧格外體貼周到,梁某華曾在微信朋友圈中“曬”章子欣的照片,還稱“我認了一個干女兒”。種種跡象反映出兩人有攜章子欣一起自殺的動機。
六、對該起案件,公安機關下步還有什么打算?
答:公安機關將按照專案偵查的要求,進一步深入調查,不放過任何與案件相關的蛛絲馬跡。同時也呼吁全社會關注、加強少年兒童的安全防范教育,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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