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媽媽獲刑20年案件詳情回顧 李利娟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2019-07-24 17:09:06來源:四海網綜合北京青年報
“找她好辦事”
公訴機關對李利娟等人敲詐勒索罪的指控,涉及了兩件事。
起訴書稱,2014年11月,武安市圣瑩環(huán)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在武安賀進鎮(zhèn)南街村馬鞍山附近,承建2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被告人呂軍生等人以該項目占用其在南街村馬鞍山臨時用地為由,多次阻攔施工并索要錢財,索要未果后六人商量,由被告人劉素果找李利娟出面解決。
有同案被告人稱,找來李利娟一起阻攔施工、索要錢財,就是因為看中了她因做慈善積累的名聲,“政府都拿她沒辦法,找她好辦事。”
公訴人提到另一件事是,2016年3月,武安市大同鎮(zhèn)永天鑄造廠、延時鑄造廠等六家鑄造企業(yè),為方便貨物運輸車輛通行,對大同鎮(zhèn)賈里店村河道進行道路拓寬平整。被告人李海軍、李領軍以占其承包的河道為由阻攔施工,索要錢財。
他們通過被告人李一龍找到李利娟、許琪,由李利娟等人出面阻攔施工,并向六家鑄造企業(yè)索要錢財每年2.8萬元。
多位被告人稱,李利娟原本和這條河道沒有關系,只是李利娟出面能多要補償,于是與她簽訂虛假入股協(xié)議。
“李利娟說,你們能要一毛我就能要三毛錢”,李海軍稱,后來鑄造廠用現(xiàn)金方式付款給她,因為李利娟從來不讓別人用微信、支付寶等方式給錢,“只要現(xiàn)金”。
對兩起涉嫌敲詐勒索的指控,李利娟均予否認。“我入股了,那是他們被脅迫說的假話。河道也有我承包的部分,我沒有犯罪。”
7月24日上午,該案在武安市人民法院**宣判,李利娟一審獲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家屬稱,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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