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金腰帶選手KO后去世 誰該為此承擔責任
2019-12-21 12:22:0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誰該為此負責?
帶小龍參加比賽的教練吳某自事件發(fā)生后,再未露面。他是否謊報了小龍初學者的水平?對此,吳某和主辦方成都野蠻怪獸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各執(zhí)一詞。據(jù)封面新聞消息,吳某向家屬透露,自己明確告知主辦方小龍是初學者,是主辦方匹配對手失誤。但主辦方一位股東卻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吳某宣稱小龍有一年半的格斗基礎。
自小龍出事后,警方已第一時間介入,比賽主辦方公司法人代表石某和傷人拳手王某然一直在警方控制中,案件尚未有定論。
據(jù)紅星新聞消息,12月11日,“金腰帶”拳手王某然的代理律師劉律師透露,目前王某然因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劉律師同時質疑小龍在賽前已經(jīng)得知王某然的水平,而王某然在賽前并不知曉對手是誰,“王某然一直覺得自己很冤枉”。
對于教練員和主辦方在法律上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有律師表示:
如主辦方未提示該選手,對方選手實力與其相差懸殊,最終造成該名選手受傷的,應當認定主辦方存在過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雙方拳手的實力懸殊,主要取決于主辦方是否知情不告知,放任了這場比賽可能會對該選手造成嚴重傷害的后果。至于教練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需要看教練邀請當時是否知道對手是誰,以及對手的水平如何。
你認為誰應該為此承擔責任?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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