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當天發(fā)生關系被判強奸罪 男子寧肯放棄減刑也不認罪
▲2018年2月22日下午,小邸與王英認識并互加好友
邸師傅說,見面后,小邸、小王對彼此都很滿意。當晚,小邸請婚介所老板王某、小王等數人共進晚餐。“晚餐結束后,王某提議小王和小邸出去轉轉,加深一下感情。”在王某的建議下,當晚8時許,小邸開著哥哥的車帶著小王來到了灤南縣城的北河邊上。期間,二人談得很愉快,在車上發(fā)生了性關系,之后,小邸將小王送回婚介所,并通過微信給王某再次轉賬500元。
▲案發(fā)當晚,小邸給婚介所老板王某轉賬500元
婚介所老板索要補償未果報警
七天后男子被抓
邸師傅介紹,小邸回家不久,接到婚介所老板王某的電話,讓小邸到婚介所去一趟商量事,小邸隨后匆忙前往。原來,回到婚介所后,小王將他與小邸發(fā)生關系的事告訴了王某,王某提出讓小邸給小王二三萬元作為補償,小王表示同意。小邸趕到婚介所后,王某說,小王和小邸發(fā)生關系后,又不愿意了,讓小邸拿二三萬元補償小王。之后幾人一起來到小王家里,小邸說,發(fā)生關系是兩人自愿的,他沒有錢。王某讓小邸去借錢,小邸遂離開。
邸師傅回憶,2018年2月23日(正月初八)上午,婚介所老板王某帶著一男一女兩個人來到他家里。“當時兒子不在家,我和老伴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事。王某說,小邸和小王認識當天一見鐘情,發(fā)生了關系,讓我們拿2萬元給小王作補償。”不久,小邸回到家里說王某他們是敲詐。王某說,當天上午11點前小邸如果不拿出2萬元,他們就報警。“當天我們沒那么多錢,加上很多看熱鬧的人說王某他們是騙子,我們就沒給他們錢。”2018年2月23日中午,王某報警稱小邸強奸了小王。當晚,一位李姓男子主動聯(lián)系邸師傅,說他在邸師傅所在的村子有熟人,王某委托他聯(lián)系小邸,一起解決此事。同月24日,小邸與李姓男子一起到達王某的婚介所,王某讓小邸交出4000元后回家等消息。
2018年2月25日,小邸一行又來到王某的婚介所協(xié)商此事,王某說他問了小王,小王說這事沒有5萬元解決不了。此后幾天,王某再次給小邸及其家人打電話要錢,說要給辦案人員送禮協(xié)調,邸家人又給了王某數千元。2018年2月28日,王某又給邸師傅打電話讓他們去婚介所。邸師傅一家想著去了幾次都沒有結果,就沒有去。當晚在李某家,王某對邸師傅等人說,他給公安局的人把事情說清楚了,小邸沒事了,該上班就去上班。為表示感謝,邸師傅又給了王某500元。
令邸師傅一家沒想到的是,2018年3月1日,小邸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月13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