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談養(yǎng)老金改革 我們需要做哪些事情?
劃撥國有資本做實個人賬戶
如果個人賬戶得到了還原計算和認可,下一步應可劃撥國有資本做實個人賬戶。中國有大量的國有企業(yè)、國有資產,且中央已經決定要劃撥部分國有企業(yè)股權充實養(yǎng)老金。這件事,不容易下決心。遺憾的是,大約在本世紀初,國家?guī)缀跻聸Q心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鸬臅r候,略有偶然性的因素,最后沒有做成。現在決定先劃撥國有資本10%是正確的、務實的。據說劃撥過程中也還存在很多問題。從宏觀總量來說,要真正把賬算清楚,才知道大概需要劃撥多少國有資本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從微觀角度來說,劃撥國有資本不僅要解決統(tǒng)籌方面所存在的少量缺口,還應該考慮填充“名義個人賬戶”缺口,使未來的個人賬戶具有更強的可信度和激勵作用。這個劃撥比例肯定少不了,10%解決不了。另外,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做實個人賬戶也涉及國有企業(y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內容。
用N對1支付的做法解決勞動力流動的問題
現在交通發(fā)達,勞動力流動越來越普遍,農民工進城在多個地方工作過。養(yǎng)老金管理過去都是在省一級統(tǒng)籌,有的省是地市一級統(tǒng)籌。按照若干年前提出的辦法,養(yǎng)老金體制中的預籌積累資金,應具有可攜帶性。實際上,與提高養(yǎng)老金可攜帶性相比,不如用N對1賬戶支付更簡易。某個職工在N個地方工作過,退休時,不同地區(qū)的養(yǎng)老金管理者按照其工作年限中的供款向退休者支付該階段的退休資金,包括投資運營回報(須有透明度)。從金融角度來看,由于IT科技的發(fā)展,N對1賬戶支付的做法變得相當容易,是可以實現的。
這跟當時東莞打工仔、打工妹離開所帶走的資金不一樣,因為當時只允許帶走養(yǎng)老繳費個人賬戶部分,而大頭還是公司上交的統(tǒng)籌部分。其實兩部分都應該通過歷史還原的計算方法放入個人賬戶,但可以不搞攜帶性。攜帶性操作上問題很多,很容易出現信息不對稱而使職工個人吃虧的問題。
此外,將來預籌積累養(yǎng)老金究竟是一家經營,負責保值增值;還是若干家經營,使其保值增值和透明度有一定的競爭壓力,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是幾家保值增值,那么這些機構之間就存在競爭和改進關系,有的機構會搞得好,有的機構會搞得差。如果僅有一家經營,搞得很差或者出現腐敗等問題,基本上不會暴露也沒有人能檢驗。比如,假如出現回報率低的問題,他說這已經做得很好了,你拿他也沒有辦法。如果存在著幾家機構經營,則需要解決未來對具體個人退休金的多頭支付問題,也可采用未來N對1支付的做法,來解決勞動力流動所帶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