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殺害女孩后打柴回家吃飯 被害女孩父親發(fā)聲“必須要給我女兒償命”
一片光禿禿的楊樹林里,盡是枯黃,地面雜草寒風中獵獵作響,沒人能想到這里竟成了11歲女孩婉婷生命的終點站。
日前,遼寧沈陽發(fā)生一起奸殺案,一名11歲女孩,遭同村中年男子殘忍奸殺。而在兇殺案背后,卻是兩個家庭的悲哀。
被殺害女孩父親發(fā)聲:“必須要給我女兒償命”
12月21日,遼寧省沈陽市遼中區(qū)警方發(fā)布通報,12月20日,遼中警方接一村民報警,稱其11歲女兒王某某走失;12月21日13時許,警方在一樹林內發(fā)現(xiàn)王某某的尸體。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鄭某強奸并殺害了王某某。
目前,鄭某已被警方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一起駭人聽聞的奸殺女孩案件,使鄭家屯這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小村莊成了人們熱議的焦點。
鄭家屯是一個并不富裕的村莊,為了補貼家用,許多村民家里都養(yǎng)著家禽家畜。正因村里比較發(fā)達的養(yǎng)殖業(yè),使得家家戶戶門口都安裝著攝像頭。這些攝像頭的存在,使兇手鄭某被迅速鎖定。
11歲的女孩婉婷從小在鄭家村長大,平時就跟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據(jù)村民介紹,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孩子的父母就已經(jīng)離婚,多年來村里人是看著婉婷長大的。
婉婷的家是三間瓦房,房子比較老舊,院子也不太大,院子里堆滿了柴,干枯的果樹下,還有幾只雞在咯咯地叫著。
“這個孩子很調皮。”村民李天介紹,他家距離婉婷家不遠,經(jīng)常能看到孩子,他了解到孩子走失那天,孩子中午就不見了,但是他的家人直到晚上才發(fā)現(xiàn)。
婉婷的父母年紀也不大,在婉婷還不懂事的時候,就離婚了,如今孩子的父母都已經(jīng)再婚,并且又有了孩子。
在村民們眼中,因為婉婷不與父母生活在一起,再加上爺爺奶奶年齡大了,或多或少對婉婷疏于照顧,女孩的親媽之前還說要把孩子接走,但孩子的爺爺不同意。
“她家的事,咱們不敢多說也只是聽說。”李天說,畢竟是別人家的事,他們了解的情況也有限。
在村民們眼中,女孩婉婷一家在村里似乎并不合群。但是,村民們對女孩的描述,遭到了女孩父親的否認。女孩父親王先生是一個追求時尚的人,在這個欠發(fā)達的村莊,他留著與眾不同的發(fā)型。提起女兒的遭遇,他非常氣憤地說:“他太殘忍,必須要鄭某償命!必須給我的女兒一個交代。”
在王先生看來,犯罪嫌疑人鄭某不是什么好人,曾經(jīng)還給他家柴垛放過火,“但不管有婉婷家啥恩怨,只管沖著我們大人來,禍害一個孩子算什么本事!”
對于家屬對孩子疏于照顧的傳聞,孩子父親表示,孩子是由爺爺奶奶一手帶大,老兩口與孩子感情很深。同時他也覺得父母并不容易,因為家里困難,養(yǎng)牲畜又非常耗費精力,出了這事,都沒敢讓老兩口看孩子的遺體。
在記者采訪時,女孩婉婷的遺體還停放在縣里殯儀館。據(jù)村民稱,事發(fā)后女孩的親生母親從沈陽趕回來,目睹慘劇,其生母悲痛欲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