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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玩蹦床致十級傷殘!經(jīng)營者被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5萬余元

2021-01-25 17:01:04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商家作出危險提示 安全提醒隨處可見

  經(jīng)過現(xiàn)場勘驗和法庭調查發(fā)現(xiàn),麗麗在入園游玩前,商家已通過書面方式充分提醒家***全注意事項,并要求家長確保未成年子女知曉和遵守安全守則內容。

  進入蹦床區(qū)前也有安全教育視頻循環(huán)播放,其中包括“不得前空翻”等提示,在蹦床公園內部也隨處可見安全提醒。麗麗入場時,被告還向其發(fā)放了專用的防滑襪。被告方認為,麗麗受傷并非是蹦床樂園的責任。

  被告委托訴訟代理人 姚紀言: 原告入場游玩之前,填寫的客戶信息登記表中,被告已將入園安全責任須知告知了原告,其中第十一條規(guī)定,本蹦床是娛樂性質的蹦床運動,非專業(yè)蹦床運動,非專業(yè)人士禁止做高難度的動作,如不按此規(guī)范使用造成的意外事故,后果自負。該入園安全責任須知中,有原告監(jiān)護人的簽字確認。

  被告方認為,己方已經(jīng)盡到了安全保障和提醒義務,麗麗是因為自己的違規(guī)行為導致受傷,根據(jù)“自甘風險”原則,被告不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此,原告方并不認同。

  原告委托訴訟代理人 田。 入園安全責任須知的第一條,并沒有明確說明和告知1米4以上的兒童必須要由成人家長陪同,這種說明具有明顯的誤導性。對于被告截取的原告受傷時的片段,恰恰能夠說明原告主張被告沒有配備專業(yè)技術指導人員或者防護員在場,進行必要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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