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被駁 男方:沒有對不起她,離婚就要報復(fù)
陳定華甚至向記者描述了自己的“報復(fù)計劃”:等我媽死了,把房子、車子賣掉,要過幾天瀟灑日子,有多少錢花多少錢。如果離婚了,沒老婆沒父母了,就了無牽掛了,死了還有人墊底。
“我之前跟法院講,如果第一次、第二次判決準許離婚,我還是有想法的,F(xiàn)在判離不判離,我不左右。一旦判離,呵呵。”陳定華冷笑了一聲。
陳定華還向記者打了個比方,“我跟她之間,像癌癥一樣,醫(yī)不好的,必死無疑。現(xiàn)在不離婚,只是上點藥,維持一下;一旦離婚,肯定會出事。”
陳定華還提到,自己曾在高速公路上攔住寧順花代理律師的汽車,并將其車子砸毀。
“我付出了這么多,反正也活不好了。”陳定華說,他向全村、公安局發(fā)過誓的,一旦離婚,就要報復(fù)。“如果做不到,那我陳定華就不是陳定華了。”
在與記者通話的45分鐘里,陳定華反復(fù)向記者強調(diào),如果離婚了,自己將會如何報復(fù)對方。至于為何不愿意離婚,陳定華始終沒有確切、充分的理由。
通話結(jié)束后,陳定華主動添加了記者微信,其微信名為“通天教主”,并發(fā)來了多段因離婚而報復(fù)前妻的報道。陳定華說,類似這樣的報道,他的手機里收藏了不下100條。
“若法院判離婚,所有人拭目以待,我所作所為。”陳定華在向記者的微信留言中說,“余生只求報復(fù)便視作我一生的成就與歸宿。再別無所圖所求了。每每設(shè)想就心血澎湃此生足矣。”
4月12日,陳定華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自己正在廣東買車,“有多少錢花多少錢”。
“這個案子起訴了四五次,上訴一次,很明顯,夫妻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判決解除婚姻關(guān)系。由于男方比較強勢,揚言要報復(fù),可能法官感到有壓力吧?不管是哪方面的壓力,還是會產(chǎn)生不利影響,但這是以犧牲女方離婚自由為代價的。”熟悉該案的曹遠澤律師認為,對于男方多次毆打他人,公安機關(guān)可以考慮以尋釁滋事對其進行制裁。
寧順花向記者提到,目前她已在外面生了小孩,建立了新家庭。“為了一個家暴男,難道要耗盡我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