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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國殃民"的正廳被帶走畫面 在上車前還抬頭看了看天

2021-04-28 08:22:3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與女老板權(quán)色交易 自稱“禍國殃民”

  賈小剛還在青海省西寧市海湖新區(qū)的高檔小區(qū)租住兩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這個所謂的“食堂”頗為神秘,賈小剛自稱“10號樓”。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辦事,請客吃飯都安排在“10號樓”。

  賈小剛進行“權(quán)色交易”的相關(guān)細節(jié)也被披露。

  據(jù)介紹,曾有兩個老板來找他承攬項目,而且都是女老板,她們投其所好,跟賈小剛發(fā)生不正當?shù)男躁P(guān)系來進行權(quán)色交易。

  在節(jié)目中,賈小剛懺悔道:

  “過問案件自己視為是一種家常便飯,朋友讓問,抄起電話就打,朋友的朋友,不認識的人一問也打,F(xiàn)在想起來,真的是說禍國殃民感覺不為過。給檢察事業(yè),給應當有的人民群眾心目當中的司法干部的公正形象,完全因為我的行為都給毀壞了。”

  今年4月15日,賈小剛受審。

  據(jù)檢方指控,2015年至2020年,賈小剛先后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掛職),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廳副廳長,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quán)、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shù)額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賈小剛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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