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廳官供養(yǎng)兩"家"瘋狂撈錢 忘記母親教誨當處長后內(nèi)心日漸膨脹
供養(yǎng)兩個“家庭”,入不敷出只能瘋狂撈錢
“任某離過婚,她帶著兩個孩子和年邁的父母在外租房過日子,還背著幾百萬元的債務,日子過得很艱辛。我很同情她,總想為她改善經(jīng)濟條件,分擔生活困難。”朱恒福坦言。2016年,朱恒福認識了杭州某投資管理企業(yè)合伙人任某,并被她吸引?粗(jīng)濟困難的任某,他產(chǎn)生了強烈的保護欲,甚至起了離婚和她一起過日子的念頭。
由于長期不著家,朱恒福對兒子有著很深的愧疚之情,并試圖給他更多的物質(zhì)支持作為補償。
出于對金錢強烈的渴望,朱恒福不斷以身試法。他一邊和特定關(guān)系人共謀受賄,一邊利用職權(quán)為兒子鋪路。
2015年上半年,老板盧某所在公司進行股改并增資擴股,盧某找到朱恒福,提議讓他以公司內(nèi)部職工價格購買股份。朱恒福便與他的“好友”何某商定,由何某墊資并為朱恒福代持200萬股股份。
“膨脹的貪欲把我越套越緊,為了養(yǎng)好兩個家,我一步一步讓自己滑向泥沼深處。”2016年,朱恒福再次以內(nèi)部員工價購買200萬股股份,總價324萬元,由盧某代持。
2019年上半年,任某的一位朋友托她找朱恒福幫忙,為一個設備招投標項目向省某投資集團的領導打招呼,在朱恒福的“幫助”下,項目成功中標。不久后,任某的朋友以中介費的名義給了她100萬元,任某欣然收下。
“我覺得她是體制外的人,項目中標后拿個中介費應該沒問題,便同意她收了錢。”朱恒福說。
在為任某謀利益的同時,為了維系與兒子之間的父子情,朱恒福也開始為兒子“謀出路”。
2016年下半年,浙江某保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告訴朱恒福,等他兒子留學回國后可以直接去姚某公司上班,年薪四五十萬元。“我覺得太顯眼,就拒絕了。”朱恒福坦言,“但我也有意無意向姚某透露希望他能多多留意,幫一幫我兒子,姚某也一直記著。”
2016年底,姚某告訴朱恒福,“公司有個股東要轉(zhuǎn)讓50萬元股份,我可以安排轉(zhuǎn)讓給你兒子,也給他一份保障。”朱恒福覺得自己虧欠兒子太多,應該幫他賺點錢,讓他生活過得更好,就順水推舟讓兒子入了股。
“現(xiàn)在回想起來,當時的行為多么荒唐,我作為一名領導干部,不敬法、不守法,為了自己的私心和貪欲去以身試法,真是膽大妄為,愚蠢至極。”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和“圍獵”,朱恒福最終敗下陣來,在留置期間,他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