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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規(guī)來了 7月起這些新規(guī)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2021-06-30 12:54:31來源:四海網綜合

  特困人員認定條件適當放寬

  新修訂的《特困人員認定辦法》已經于2021年4月15日民政部第8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適度拓展了“無勞動能力”的殘疾種類和等級,在原有認定“一、二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一級肢體殘疾人”為無勞動能力的基礎上,增加了“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二級肢體殘疾人和一級視力殘疾人”,規(guī)定上述殘疾人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掇k法》完善了“無生活來源”的認定條件,認定特困人員“無生活來源”的具體條件是其收入應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且財產符合當?shù)靥乩藛T財產狀況規(guī)定。

  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7月1日開始正式實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國家稅務總局根據(jù)部門信息共享和行政協(xié)助機制完善程度以及事中事后監(jiān)管能力水平,適時擴大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并進一步推動徹底取消有關稅務證明事項。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對已經通過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時查驗的稅務證明,可自主公告決定不再索要有關證明材料和承諾書,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以查驗結果替代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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