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發(fā)休假標準 重點明確五類休假標準
2019-08-03 09:36:51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年休假標準:
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享受帶薪年休假
勞動法第45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2007年國務院頒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明確規(guī)定,機關(guān)、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記者注意到,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率并不是很理想。人社部每年開展的部分城市(60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diào)查顯示,有超過半數(shù)的職工享受了帶薪年休假。言下之意,有近半數(shù)的人沒有享受到帶薪年休假。
假休、不能休、不敢休,對相當多的人來說,帶薪年休假依然是紙上福利。按照國務院在《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的要求, 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能夠得到基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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