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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停機5年欠費近8千元 運營商用戶雙方各執(zhí)一詞(3)

2019-08-19 11:49:01來源:中華網(wǎng)

  爭論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雙方爭論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手機欠費后是否可以繼續(xù)扣費;二是什么時候自動銷號。

  為了得到更為權威的解釋,記者以客戶的名義向中國移動客服、中國電信客服了解情況。

  中國移動北京地區(qū)客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銷號一般有兩種方式,即主動到營業(yè)廳注銷或欠費停機三個月后自動注銷。

  中國電信北京客服稱,一般欠費停機三個月的都會自動銷號,但如果是合約機則合約未到期不能銷號。不管消費者用還是不用,都是自動扣費。

  至于扣費到何時結束,中國電信北京客服稱,直到扣到合約期滿。

  對于這件事不同人多有不同觀點。

  一位名為“木寸木子羊羽”的微博網(wǎng)友稱,“電信辦合約機,你交套餐費,機子就是免費領走的,不交套餐錢,機子又拿走,等于偷,沒啥好說的。”

  一位名為“陸小鹿的穎子”的微博網(wǎng)友則稱,“也有手機店用合約機詐騙顧客,我就被騙了7000多塊錢”。

  一位名為“大-jiang”的微博網(wǎng)友稱,“電信確實是坑,但是你自己辦的合約機,有協(xié)議你不終止人家當然收你錢,哪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那么合約手機未銷號產(chǎn)生高昂欠費到底算不算霸王條款,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楊春贛律師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并沒有給出明確的回答。

  楊律師指消費者收到的欠費通知中所稱的“滯納金”相當于違約金,在和客戶簽協(xié)議時,通訊運營商有提示客戶注意的義務,否則,這種單方面加重客戶義務的條款,是無效的。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武嘉律師認為,具體就此案例,黃女士已經(jīng)是違約在先,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于滯納金是否合理、要交多少,這要看當時雙方所簽協(xié)議是否有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國內(nèi)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滯納金是有一定限額的。

  具體到此案例,武嘉律師認為,滯納金必須要在合理的限額內(nèi),不能與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相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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