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經營期間,因國有土地收回或農村留用地征收而需要進行拆遷補償?shù),房屋按市場重置價格計算,土地仍按照原用地屬性和收益標準進行補償。
鄂爾多斯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和買賣政策
鄂爾多斯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具有鄂爾多斯城區(qū)戶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租房,每個申請家庭只限承租1套住房。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與申請人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收養(yǎng)關系,并且共同生活。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區(qū)的,憑有關證明可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請人。
(一)內無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標準,并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未轉讓過自有住房。
。ǘ┥暾埲伺c共同申請人無機動車輛,但摩托車和殘疾人專用機動車除外。
。ㄈ┨岢錾暾垥r未享受城區(qū)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鄂爾多斯公租房申請條件:城區(qū)戶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1、申請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鄂爾多斯城區(qū)戶籍,并在本城區(qū)居住生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保障標準。符合上述條件,年齡在30周歲(含30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士,其父母在城區(qū)范圍內沒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積符合保障標準的,可以單獨申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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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投資和利用住房公積金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市公共租賃住房工作主管部門指定的政府非營利性專門機構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的籌集、建設、運營、融資及償還等工作。
申請家庭確定1名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與申請人具有法定贍養(yǎng)、撫養(yǎng)、扶養(yǎng)、收養(yǎng)關系,并且共同生活。
具有本市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非農業(yè)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
根據(jù)該意見稿的雛形,老百姓既可選擇購買公租房的全部產權,也可選擇購買部分產權。如果購買部分產權,保障對象出資所占份額一般不低于總房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