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臺的個稅專項附加項有哪些內容?
新出臺的個稅專項附加項于2019年1月1號開始實施了,而在這次稅法中添加了6個專項附加的扣除項目,這些項目都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了解這些規(guī)定政策有助于更好的生活,那么讓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新出臺的個稅專項附加項吧。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yǎng)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1.子女教育支出。
首先是子女教育支出,個稅新法規(guī)定,家中有接受學前或學歷教育的(包括幼兒園(3歲以上)到博士研究生),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來扣除,夫妻雙方共享這個額度。
2.繼續(xù)教育支出。
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xù)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接受技能培訓方面的繼續(xù)教育支出,在拿到證書的年度里,按照每月300元的標準扣除。
3.大病醫(yī)療支出。
納稅人在一年之內自負的醫(yī)藥費用超過15000元的部分,可以進行稅前扣除,每年有8萬元的額度。
4.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納稅人夫妻雙方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不過注意這里的住房貸款利息是首套房的貸款利息。
5.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納稅人所居住的城市標準,每月?lián)碛?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額度。目前的標準是直轄市、省會城市等大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萬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6.贍養(yǎng)老人支出。
對于家中有60歲以上的老人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共享這2000元的額度。
除大病醫(yī)療為據(jù)實扣除外,其余均為定額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這兩項不能同時享受,只能享受其中一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