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立法禁止職場欺凌 哪些行為屬于欺凌?
2019-07-17 08:11:52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環(huán)球網(wǎng)
據(jù)韓國國際廣播電臺(KBS)報道,韓國一項主要內(nèi)容為禁止職場欺凌行為的《勞動基準法》修訂案,也就是《禁止職場欺凌法》16日起正式施行。
據(jù)報道,《禁止職場欺凌法》明文規(guī)定,用人單位或員工利用其在公司內(nèi)的地位或關系,超出工作范疇,給予其他員工身體、精神和情緒上的痛苦,或?qū)е鹿ぷ鳝h(huán)境惡化的行為屬欺凌行為。
報道稱,除了在辦公室和工作地點之外,在SNS、出差地點、聚餐場所以及私下見面時出現(xiàn)類似的行為,也將被認定為欺凌。
在公司遇到欺凌,或目睹有人被欺凌時,任何人均可向公司人事部門等進行申報。公司方面在接到申報后,需立即進行調(diào)查,確認事實。
報道稱,公司方面不得對申報者和受害者采取解雇等不利于受害者的處分,違反這一規(guī)定,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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