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妍違約案敗訴 或被索賠20億韓元違約金
2019-11-11 21:32:4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法新網(wǎng)
原標題:鄭秀妍違約中國經(jīng)紀最終敗訴 被韓大法院判決駁回
鄭秀妍向中國貴州新湃傳媒公司、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jīng)紀有限公司等為對象提起訴訟糾紛三審以敗訴收場,韓國大法院做出駁回判決。
11月11日,據(jù)韓國媒體報道,鄭秀妍向中國貴州新湃傳媒公司、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jīng)紀有限公司等為對象提起訴訟糾紛三審以敗訴收場,韓國大法院近日做出駁回判決。
此前中國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2016年2月與鄭秀妍的經(jīng)紀公司Coridel娛樂簽訂演藝經(jīng)紀代理權轉讓合同,獲得了鄭秀妍在中國大陸的獨家演藝經(jīng)紀代理權,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但在簽約不久后,兩家公司以鄭秀妍不履行合約為由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鄭秀妍退還已收取的授權費,咨詢費并支付違約金和未分配收入。2017年11月27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判決,判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勝訴。
在中國敗訴后,鄭秀妍以紐約公約為依據(jù)將訴訟轉移到韓國,并主張自己并非經(jīng)紀代理權合同的當事人,且授權合同中也沒有同意仲裁的條款,應判決北京仲裁委員會的判決沒有法律效力。不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11日一審判決鄭秀妍敗訴,鄭秀妍隨后提出的上訴也在今年7月23日被首爾高等法院駁回。11月11日,Jessica向韓國大法院提出的上訴三審也同樣以敗訴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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