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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場埋尸案被害人家屬申請工傷賠償 律師:具備法律依據

2020-01-04 08:14:36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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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記者從湖南新晃“操場埋尸案”受害人鄧世平之子鄧藍冰處獲悉,3日上午,他已與代理律師將《新晃侗族自治縣工傷認定申請表》、《律師代理意見》以及相關等材料通過快遞正式遞交給鄧世平生前所在單位——新晃縣第一中學。然后,通過其所在單位正式向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據此前報道,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新晃 “操場埋尸案”被告人杜少平、羅光忠故意殺人罪當庭宣判;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也已經對該案背后的“保護傘”相關公職人員瀆職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

  該案受害人家屬代理律師周兆成說,2019年6月23日新晃一中操場遺骸鑒定為鄧世平后,他就第一時間飛赴湖南新晃,代表被害人鄧世平家屬就“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以及相關撫恤問題”與新晃縣第一中學現(xiàn)任主要領導,以及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領導進行交流,并深入交換了意見,“新晃一中以及新晃相關職能部門對該案非常重視,對鄧老師的家人也非常同情。”

  周兆成說,“操場埋尸案”案件事實已經查清,16年前新晃一中職工鄧世平在工作崗位上,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由于在工作中狠抓工程質量,抵制豆腐渣工程,因此得罪施工方——杜少平、羅光忠,最后殺害。這完全符合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guī)定。因此鄧世平老師工傷(工亡)申請完全具備事實和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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