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常德滴滴司機遇害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淇悲觀厭世,想自殺未付諸實施。2019年3月23日,網約車司機陳某被其殺害。楊某淇診斷為抑郁癥,在實施危害行為時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陳某妻子稱,楊某淇未道歉,不承認殺人動機是練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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