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奇聞:退休女子住五星級酒店花光錢想住監(jiān)獄
“外面的世界很無奈,我想到‘里面’去看看。”54歲女子林某退休后覺得生活沒意思,通過兩次搶金店,進了監(jiān)獄。
青浦區(qū)檢察院介紹,2000年,林某和丈夫離婚,與家人斷絕了一切聯(lián)系,一個人搬到了松江區(qū)租房居住。林某平時不愛與人交流,也沒什么朋友,2016年退休后,更加覺得生活乏味,身體狀況也大不如前,經常感到頭脹、心慌,晚上胸悶、透不過氣、易醒,去了醫(yī)院也沒查出什么毛病。
2019年12月,林某想換個環(huán)境居住,便搬去了市區(qū)一家五星級酒店,打算把所有的積蓄都花在住宿上,好好享受一番,過一過“揮金如土”的日子。她打算把錢花光后,要么流浪,要么做點違法犯罪的事情,讓警察抓起來,以后到監(jiān)獄里生活。
于是,林某花了30多萬元,在酒店里住了兩個多月,眼看著手頭的錢越來越少,等到只剩下400元付不起房費時,林某走投無路,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只帶一只單肩包、一只口罩,林某把其他行李留在房間內,離開了酒店。
林某來到市區(qū)一家金店,先在店里逛了一圈,后來一名店員接待了林某。林某問:“你們店里什么東西最值錢?”店員便把林某帶到了項鏈的柜臺。林某盯著柜臺看了一會兒后,指著其中兩條說:“你把這兩條最大的項鏈拿出來給我看一下。”
為了方便客戶查看,店員將兩條項鏈遞到了林某手中。林某邊看邊問:“這兩條是最大的嗎?”店員回答:“是的。”這時,林某攥著項鏈突然轉身向外跑去,店員趕緊讓門口的保安把她攔了下來,林某束手就擒,將項鏈交還給了保安。
被民警帶回派出所后,經過調查,林某被取保候審。當晚9點,民警將林某送至地鐵站,讓林某到戶籍所在地求助,看看能否解決住宿問題。于是,林某坐地鐵來到青浦,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
“如果你們不能幫我解決住宿問題,我還是會被逼無奈去搶黃金的。”林某表示。當地派出所的民警聽到林某的訴求后,告訴了林某救助的途徑。由于天色已晚,民警提出為林某借間賓館住一晚。林某拒絕后,在派出所大廳里待到天亮。
監(jiān)控截圖
第二天一大早,林某按照民警的提示聯(lián)系了街道辦事處。辦事處的人給林某詳細介紹了相關救助政策,林某聽得頭暈腦脹,越聽越覺得自己不符合條件。
原本,林某計劃去搶銀行,可到了銀行門口,她發(fā)現很多人在排隊,于是繼續(xù)往前走。路過一家金店時,她立即決定進去搶黃金項鏈。于是,“自投羅網”的一幕再次上演,她在門外5米處被店員按倒在地,人贓并獲。林某也不掙扎,等待民警到來。
“沒想到里面是這樣的,太難受了,想出去。”林某到案后表示,“我現在想通了,就想著早點出去,租個房子,找個工作,總比在里面好。”
經精神鑒定,林某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長期與社會隔離、不良的生活狀態(tài)和精神狀況是林某產生極端想法、違法犯罪的主要原因。
青浦區(qū)檢察院表示,本案中,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根據刑法規(guī)定,應當以搶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