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軍公開不予立案通知書 羅冠軍事件始末詳情最新消息
北京青年報消息,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fā)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奸一事曾引發(fā)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發(fā)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奸案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據北青-北京頭條此前報道,梁穎女士曾在8月底發(fā)布文章稱遭到羅冠軍強奸,男方還被原工作單位開除。隨著文章熱傳,不少網友紛紛指責甚至謾罵羅冠軍,安慰梁女士。但隨后羅冠軍發(fā)文介紹兩人的故事,以及曬出兩人合影,女方刪除帖文,網友認為事件出現“反轉”,表示要給羅冠軍道歉。
9月5日晚,兩人發(fā)布聲明,羅冠軍稱,他與梁穎是普通情侶,從相識到相戀、到結束戀人關系,一直都是正常交往。“我們分手時沒有處理好,導致其在網上發(fā)布了關于我的一些不實信息,現梁穎對此已經澄清,我們的感情糾紛已經完全解決。我們放棄所有刑事控告,民事名譽侵權訴訟正常進行。因為此事占用了公眾輿論資源,再次表示歉意!”羅冠軍稱,因梁穎后續(xù)(打賞全部退回之后即時)會注銷微博,其代理律師也一直盡力與他的法律顧問積極溝通妥善解決此事,“因為我也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對此感同身受,希望大家不要網暴梁穎及其代理律師。”
同時,梁穎通過律師發(fā)布聲明表示,“羅冠軍并沒有強奸我,是因我本人對強奸罪的法律定義的認知出現偏差,以及因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才會在網上曝光冤枉羅冠軍強奸我,本人并沒有購買熱搜挑起輿論,引發(fā)熱搜實屬意外,公安機關可以去新浪微博后臺調查,在此向公眾和羅冠軍道歉。”梁穎稱,事件中有關羅先生曾經工作單位的內容和信息不屬實,向該單位表示道歉。
梁穎同時表示,她已經和新浪微博聯系,新浪確認把網友打賞金額原路退還,再次向各位網友道歉。打賞金額原路退回后,她會注銷微博。
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fā)布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梁穎于2020年5月13日提出控告的梁穎報稱被強奸案,分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決定不予立案。
原標題:羅冠軍發(fā)布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強奸案沒有犯罪事實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