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罪獲釋42天又被捕 5次被判死刑遭駁回
法醫(yī)尸體檢驗記載,被害人周某頸部有兩條花色繩索,一條在右側頸部打成死結,另一條在左側頸部打成活結,頭部有兩處皮下淤血,但在左德剛等三人有罪供述中,除楊某用棍子打、陳某用繩子勒這一情節(jié)供述相同外,左德剛否認其用繩子勒周某。陳某供述,左德剛和他兩人用繩子勒了周楊;楊某供述,左德剛用手捂周的嘴或掐頸部。左德剛到底是用繩子勒頸部,還是用手捂嘴或脖子,以及另一道繩索是何人所為等事實不清,一審判決認定左德剛用手掐頸部,以及僅有楊某的供述不充分。
左德剛等三人供述毆打周某的情節(jié)與法醫(yī)尸檢記載的情況不能完全吻合。關于作案工具棍子繩子的來源、棍子的去向,三人供述不吻合,與證人證言亦不吻合,本案沒有指向左德剛等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的客觀性,由于發(fā)現(xiàn)尸體案件偵破不及時,公安機關從現(xiàn)場沒有提取到指向左德剛等人作案的客觀性。根據(jù)被告人供述,也未發(fā)現(xiàn)與本案有關的隱蔽性客觀。
>>>警方出具說明
下肢腫脹因久坐審訊椅沒刑訊逼供
這份終審判決書還顯示,對左德剛提出被刑訊逼供非法取證一節(jié)。經(jīng)查,對左德剛入所健康檢查表顯示,記載的左德剛雙下肢軟組織腫脹情況,公安機關已出具“說明”,稱左德剛下肢腫脹系因體質下降,長時間坐審訊椅形成,沒有刑訊逼供,且偵查人員在一審**時出庭作證,稱公安人員沒有對各被告人非法取證,辦案程序合法,法院第二次審理**時啟動了對左德剛等人在偵查階段供述的合法性調查,無證實其受到刑訊逼供,未將左德剛等人的供述作為非法予以排除,本次審理期間,左德剛未提出新的受到刑訊逼供的或線索,亦為申請非法排除,故對左德剛此節(jié)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辯護意見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