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殺人魔頭"還是"無知少女" 辯稱“希望媒體不要妖魔化我”
案件眾多疑點待解
“我到現(xiàn)在都不相信勞榮枝殺人。”庭審前兩天,勞聲橋對新京報記者說。
在接下來的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辯護人對勞榮枝進行詢問,對案件細節(jié)進行了舉證和質證,根據(jù)勞榮枝的回憶和公訴人出示的證據(jù),二十多年前,幾起轟動全國的案件再次重現(xiàn)。
首先是1996年夏天發(fā)生在南昌的熊啟義全家滅門案。公訴人從共謀坐臺、搶劫、踩點等八個方面出示了多項證據(jù),其中包括證人證言、當年法子英的供述、現(xiàn)場勘查、檢驗報告等。但除了勞榮枝落網(wǎng)后的供述外,大多數(shù)證據(jù)也曾在1999年用以指控法子英。
據(jù)勞榮枝回憶,當年她化名“陳佳”,通過坐臺認識了被害人熊啟義。她辯稱,約熊啟義出去是想讓他為自己買衣服。但當?shù)靥鞖庋谉,熊啟義承諾送她一部空調,她才把熊啟義帶回出租屋。
勞榮枝稱,當時她已經(jīng)和法子英分手。但案發(fā)當天,法子英突然闖進出租屋,和熊啟義發(fā)生劇烈爭吵,還用一把長刀威脅她和熊。為了不激怒法子英,勞榮枝綁住了熊。因此不存在“合謀”一說。
但公訴人提出,熊家的鄰居曾表示,案發(fā)前自家的電話線被剪斷,且勞榮枝也供述過,剪斷電話線的主意是她建議的。
后來,勞榮枝和法子英拿鑰匙去熊啟義家認門,殺害熊啟義后,于當天凌晨再次潛入他家搶劫,殺害了熊的妻女。
“熊的妻子給錢了嗎?”公訴人問。
“我后悔。”勞榮枝說。公訴人又問了一遍,并提醒勞榮枝正面回答問題。勞榮枝回答,“所以說我錯了。”
勞榮枝堅稱,法子英讓她拿些財物就離開熊家,當時熊的妻女還躺在床上,法子英坐在床邊。“我沒想過他會殺人。”勞榮枝說。她還曾問過熊啟義的情況,法子英說已經(jīng)放了。這個說法和當年法子英的供述基本一致。
勞榮枝的辯護律師認為,熊案是法子英主導實施的,沒有證據(jù)證明勞榮枝參與了殺人。
作案后,他們返回九江,把搶劫來的現(xiàn)金和手表留給法子英的二姐和媽媽,二人在法家住了幾天后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