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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法2021年新規(guī)是怎樣的?契稅法2021年9月1號子女可以讓父母繼承嗎?

2021-04-06 15:44:36來源:四海網綜合

  3.以下幾種情況不征契稅:

  (1)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軍事設施;

 。2)非營利性的學校、醫(y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于辦公、教學、醫(yī)療、科研、養(yǎng)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生產;

  (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5)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6)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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