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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遭霸凌致1死判8年 父母已提交申訴狀

2019-03-27 13:42:14來源:頭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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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少年遭霸凌致1死判8年 律師:屬正當防衛(wèi)

  四海網(wǎng)訊 2014年4月30日,貴州甕安四中初三學生陳浩瀚面對校園霸凌,將霸凌帶頭人李尚可砍傷致死,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故意傷害罪)。上訴后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代理律師表示陳浩瀚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應承擔刑事責任。目前,法院表示:現(xiàn)在判決此案可能有不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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