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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上調高溫津貼 江浙滬津貼標準領跑全國

2019-06-25 09:24:54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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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上海安徽等9省份上調高溫津貼 江浙滬提至300元/月

  四海網訊 夏至已至,全國迎來高溫酷暑天氣,高溫津貼成為關注焦點。記者梳理28個省份的高溫津貼制度發(fā)現,上海、安徽、江西等9個省份已上調高溫津貼,其中,江蘇、浙江、上海3地的高溫津貼達到全國最高標準,為300元/月。

  高溫津貼給誰發(fā)、怎么發(fā)?《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

  按照國家規(guī)定,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yè),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發(fā)放方式分為按月計發(fā)和按天計發(fā)

  今年5月21日,上海市人社局印發(fā)《關于調整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將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執(zhí)行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此前的4月底,福建省發(fā)布相關通知,5月1日起,對現行夏季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進行調整, 6-9月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月計發(fā)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計發(fā)的,每人每天12元。

  除了上海、福建,全國實施高溫津貼制度的28個省份中,今年還有浙江、江蘇、江西、天津、四川、安徽、河北等7個省份調整了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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