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遭全樓趕 13歲小孩將滅火器從16樓拋下
2019-07-13 09:26:35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河南商報
13歲小孩從高層扔下的滅火器已變形。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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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冰鎮(zhèn)飲料瓶砸爛寶馬車后擋風玻璃
無獨有偶,7月7日,在鄭州市中原區(qū)的盛潤美麗源小區(qū),天降兩個冰鎮(zhèn)飲料瓶,砸爛了樓下停放的寶馬車后擋風玻璃。
據(jù)***視頻顯示,白色寶馬車停放在路邊,車的后擋風玻璃被砸出了一個大窟窿。車主從車里取出了一個飲料瓶,之前里面還有冰,瓶子已經(jīng)摔裂了。
車主當時稱,先去尋找看有沒有人承認,沒人承認就起訴整棟樓住戶。
7月9日,記者來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事發(fā)的小區(qū)5號樓一單元,共32層,臨街,無任何高空墜物防護措施。
說法
找不到“兇手”可告整棟樓住戶和物業(yè)
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秦明解釋,根據(jù)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在難以查明侵權行為人具體是誰的情況下,受害者可以將整棟樓的所有住戶和物業(yè)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住戶有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免予承擔責任。
如果是未成年人高空拋物造成損害結果發(fā)生的,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高空拋物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故意高空拋物造成他人受傷嚴重的,涉嫌故意傷害罪。過失高空墜物,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的,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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