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住房低至2萬每平米 哪些人有資格購買?
2019-10-24 15:00:2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二、哪些人可以購買?
1、困難群眾
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困難家庭、環(huán)保工人、地鐵公交司機、先進制造業(yè)職工等優(yōu)先配租,租金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特困人員、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2、對人才住房
《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申請購買的主要條件是:
具有深圳戶籍的各類人才并在深繳交10年社保,無自有住房,5年內(nèi)未轉讓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
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年,或者年滿60周歲且購房滿10年,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條件的,其所購人才住房或安居型商品房,經(jīng)政府批準后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但應當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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