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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應羅永浩還債 公眾人物更要做好誠信表率

2019-11-05 08:59:16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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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應羅永浩還債 公眾人物更要做好誠信表率

  11月4日消息,羅永浩因為欠下370萬元的貨款,竟然上了“老賴”名單!3日,羅永浩被丹陽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費的消息迅速成為網(wǎng)絡(luò)熱搜。羅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公開發(fā)長文回應稱:“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guān)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wù)全部還完。”

  說起羅永浩,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堅硬”的標志性產(chǎn)品——錘子手機。同時,還有那句有關(guān)錘子手機的豪言壯語:“給我時間,我可以讓你們所崇拜的手機品牌都倒閉”。

  任何時候,羅永浩留給人們的印象,都是看上去十分“堅挺”!此次也不例外,即便是被丹陽法院限制“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羅永浩在微博上以《一個“老賴”CEO的自白》為題的公開回答,依舊硬朗,依舊“爺們”。

  首先,羅永浩自嘲自己是“老賴”CEO;再者,十分硬氣地陳述“公司在過去十個月已經(jīng)還掉三億元債務(wù),自己也以各種方式籌款幫公司還了其中的數(shù)千萬。”

  最后,更是隔空回話丹陽市法院的“限制令”稱:"在未來的一段時期把債務(wù)全部還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guān)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wù)全部還完"。并且,文中還不忘以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自勵,調(diào)侃:"戰(zhàn)士還可以‘賣藝’還債”,由此“請大家放心”。

  對于羅永浩的這一“堅硬”回答,發(fā)布“消費限制令”的丹陽法院如何看?4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lián)系上了丹陽市法院執(zhí)行局陳國鷹局長。陳局長明確表示:歡迎!同時;他還強調(diào)警示: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更應給社會大眾做好“誠信”的表率。

  陳局長告訴記者,對羅永浩發(fā)出“消費限制令”,法院是依照法律程序依法作出的裁定,而并不是基于羅永浩本人是一名社會公眾人物。并且,羅永浩只不過是法院依法發(fā)布“消費限制令”中的一人。

  其次,對于“老賴”羅永浩的這一表態(tài),陳局長說法院已經(jīng)注意到了。對于他的這一態(tài)度,法院肯定表示歡迎,并希望羅永浩說到做到,盡早償還其所欠債務(wù)。同時,希望錘子科技及羅永浩本人,與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就申請執(zhí)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早日達成執(zhí)行和解,法院也好早日解除對羅先生的“消費限制令”。

  陳局長強調(diào),在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應該講誠信、重誠信,做誠信人,干誠信事。而作為一名社會名人,不管是羅永浩還是其他名人,法院認為,在誠信方面,他們都應該起示范效應,做講究誠信的“帶頭模范”。

  (原題為《丹陽法院執(zhí)行局局長回應羅永浩“賣藝”也會還債 :歡迎!公眾人物更應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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