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6家漢堡王被罰91萬 因門店使用超過保質期食品原料
【南昌6家漢堡王被罰超91萬】7月16日,南昌“漢堡王”被曝光餐廳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經查明,紅谷灘聯(lián)發(fā)天虹店、紅谷灘銅鑼灣廣場店、王府井購物中心店、盈石廣場店、高新新城吾悅店和恒茂夢時代店均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guī)定,南昌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對6家門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16504.02元。
8月25日,南昌市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官博公布此前被央視“3·15”曝光的南昌漢堡王的查處情況。南昌市市監(jiān)局對6家門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16504.02元。并對涉事門店經營主體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處以頂格罰款,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相應罰款,罰款合計2816029.78元。
對此,北京商報記者也聯(lián)系到漢堡王中國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漢堡王公司決定停止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旗下的北京東路餐廳的加盟經營權并將其永久關閉,其余餐廳經整頓后達到政府和漢堡王的相關要求后陸續(xù)開業(yè)。
南昌市市監(jiān)局表示,南昌“漢堡王”餐廳的登記注冊名稱為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共有6家門店,分別為紅谷灘聯(lián)發(fā)天虹店、紅谷灘銅鑼灣廣場店、王府井購物中心店、盈石廣場店、高新新城吾悅店和恒茂夢時代店。經查明,上述6家門店均存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另查明,紅谷灘聯(lián)發(fā)天虹店還存在漢堡制作偷工減料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針對以上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我局對6家門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共計916504.02元。
對南昌市鑫凱餐飲有限公司故意實施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的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對其法定代表人處以頂格罰款,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相應罰款,罰款合計2816029.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