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前首富孫珩超受審 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8月25日消息,寧夏“前首富”孫珩超及旗下寶塔系票據詐騙案有了新進展。
昨日(8月24日),銀川中院審理了此案。值得注意的是,寶塔集團下屬公司審核簽發(fā)的違規(guī)承兌匯票票面金額超過280億元,未兌付金額超過170億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此前,根據胡潤富豪榜,寶塔集團的董事長、創(chuàng)始人孫珩超多次上榜成為“寧夏首富”。“下海”經商前,孫珩超還曾任蘭州大學教授,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期間,他還創(chuàng)辦了銀川大學,任校長。
孫珩超身陷囹圄后,寶塔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寶塔實業(yè)(000595.SZ,現(xiàn)簡稱“*ST寶實”)也連年虧損。不僅被“披星戴帽”,也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
涉嫌多項罪名,涉案金額超280億
8月24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寶塔系相關案件。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票據詐騙”,孫珩超等人還涉嫌多項罪名。
具體來看:
1)2020年8月24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孫珩超、孫培華、王高明、米榮榮涉嫌票據詐騙罪;
2)被告單位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被告人霍言、劉雪梅、黃健飛、陳晨、薛曉攀、崔向臣、朱魏楓、陳政江、林美程涉嫌違規(guī)出具金融票證罪;
3)被告人霍言、薛曉攀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4)被告人朱魏楓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以來寶塔集團開始出現(xiàn)大規(guī)模虧損。孫珩超作為董事長,明知該集團不符合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資格,為解決寶塔集團資金短缺問題,仍然安排霍言等人籌建財務公司。
為了達到為寶塔集團融資的目的,孫珩超明知寶塔集團巨額虧損,資不抵債,無兌付能力的情況下,指使財務公司通過審核簽發(fā)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進行融資。
從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31日,寶塔集團下屬財務公司共計審核簽發(fā)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票據49522張,票面金額284.60億元,至案發(fā),未兌付銀行承兌匯票27064張,未兌付金額171.29億元。
庭審時間預計持續(xù)5天。
票據逾期,牽出寶塔集團資金危機
寶塔石化集團官網介紹,集團為國內大型石化企業(yè)集團,總部設在北京,創(chuàng)立于1997年。2016年總資產為685億元,職工1.5萬人,位居2017中國企業(yè)500強第318位,民營企業(yè)500強第98位,中國化工企業(yè)500強24位。
2016年4月,獲中國銀監(jiān)會和寧夏銀監(jiān)局批復后,寶塔旗下財務公司成立,注冊資本金20億元,是寧夏首家非銀行金融機構。
財務公司獲批后,孫珩超在接受《中國日報》采訪時曾感嘆:在資本杠桿撬動下,寶塔石化將大有可為,過去被資金卡脖子的歷史結束了。
“沒想到,財務公司磁場效應這么強大,成立短短一個月,我們與同業(yè)銀行的授信額迅速增加,過去求爺爺告奶奶,拿資產這里抵押一點,那里抵押一點,成本高速度慢,而且融資有限。”孫珩超說。
然而到了2018年,寶塔財務公司開始暴露出票據逾期的問題。7月11日,寶塔財務發(fā)布公告,將在8月20日完成全部兌付。但截至承諾日期,仍有到期票據持有人表示未被兌付。
實際上,未能完成逾期兌付,也反映了寶塔集團的資金危機。
根據上海清算所披露數據,截至2018年9月底,寶塔集團資產總計668.5億元,總負債340.56億元,其中流動負債259.35億元,高達76.15%。寶塔集團流動負債主要為應付票據和短期借款,分別為164.1億元和43.8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