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冒充妻子辦離婚竟成功了 涉事法官已調離崗位
紀檢組工作人員稱,經調查,在9月7日下午的調解現場,冒名頂替者戴著口罩,并出示了手機里保存的身份證影印件,造成羅姓法官在直觀的識別方面出現偏差。12月17日,四川大竹縣吳女士向新京報記者反映,其丈夫攜冒名頂替者辦理離婚,法院竟作出了離婚調解書。18日,新京報記者從四川大竹縣法院紀檢組獲悉,涉事法官已調離崗位,案件原審被告(吳女士丈夫)和冒名頂替者因違法,正接受司法拘留。
吳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9月7日,丈夫吳某讓她去法院參加離婚調解,因她不想離婚便沒有去。但9月18日,她到婚姻巡回法庭調檔案發(fā)現,她已和吳某離婚,并有簽署了她姓名的離婚調解書。“他(吳某)找人冒名頂替把這個婚給離了。”吳女士強調,9月7日法院調解筆錄上的簽字和手印都不是她的。當天,吳女士便找到法院進行申訴。
經過一番調查,法院發(fā)現確實有人冒名頂替。讓吳女士不解的是,負責該離婚調解案的羅姓法官曾在9月7日上午立案時見過她,而下午冒名者頂替她出席調解現場,羅姓法官未發(fā)現異常,也未準確核實身份,當天就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
12月7日,大竹縣法院裁定,9月7日作出的原離婚調解書有錯誤,應予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調解書的執(zhí)行。12月8日,該離婚糾紛案啟動再審程序,審判人員作出更換,將于12月25日**審理。
12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大竹縣法院紀檢組核實到吳女士所述遭遇屬實。紀檢組工作人員稱,經調查,在9月7日下午的調解現場,冒名頂替者戴著口罩,并出示了手機里保存的身份證影印件,造成羅姓法官在直觀的識別方面出現偏差。該工作人員稱,涉事法官在工作中確有失誤之處,工作不夠謹慎。
上述工作人員稱,涉事法官已調離崗位,案件原審被告(吳某)和冒名頂替者因違法被處以司法拘留。
吳女士表示,法院的錯判已經讓她的這段婚姻無法挽回,因此她要求冒名頂替者、吳某和法院給予其精神賠償。對此,上述工作人員稱,吳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