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對指控罪名不認可 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
12月21日,備受關(guān)注的“殺人女魔頭”勞榮枝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上游新聞記者旁聽了庭審,至記者發(fā)稿時,庭審仍在繼續(xù),整個庭審預(yù)計兩天。
上游新聞記者在庭審現(xiàn)場看到,落網(wǎng)一年后,勞榮枝站上被告席,聲音低沉,一直低著頭。對于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且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我是他的**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
“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當(dāng)庭說。
勞榮枝被控參與殺害5人,曾用鐵絲綁架受害人
上午9點,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勞榮枝被帶上被告席。“小木匠”妻子朱大紅作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當(dāng)事人也參加了庭審。
在核對勞榮枝身份后,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
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與法子英采取以勞榮枝坐陪侍小姐物色對象,由法子英對物色對象施行搶劫。1996年,勞榮枝將熊某誘騙至南昌的租住處后,法子英持刀對熊某進行生命威脅并實施搶劫。法子英與勞榮枝先后將熊某及其妻子女兒殺害后,將熊某家財物搶走,返回九江市將財物交給法子英姐姐保管后,逃往浙江省溫州市。
1997年到達溫州后,勞榮枝和法子英繼續(xù)采取由勞榮枝坐臺陪侍的方式物色搶劫對象。勞榮枝在工作酒吧物色到兩名女子后,兩人以租房為由對其實施綁架。在取得被搶劫對象存折、手表、現(xiàn)金和手機后,勞榮枝前往銀行取錢,法子英將兩人殺害。
1998年,兩人逃往江蘇省常州市,誘騙受害人劉某到租住處后,隱藏在門口的法子英將劉某綁架。法子英刺破劉某胸口后,勞榮枝用鐵絲對其進行捆綁控制人身自由,并要求其給妻子打電話配合法子英搶劫要求。在法子英外出取錢時,勞榮枝再次以生命威脅劉某。兩人搶劫劉某7萬元后,離開現(xiàn)場。
1998年7月22日,勞榮枝勾引安徽男子殷建華赴出租屋,進屋后將其裝進狗籠實施綁架。為恐嚇人質(zhì),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31歲的木匠陸中明前來,殘忍將其殺害并***后藏尸冰柜。
案發(fā)后,勞榮枝逃亡。
公訴機關(guān)表示,勞榮枝共參與4起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件,參與殺害5人,并搶劫大量錢財,犯罪事實清楚,應(yīng)當(dāng)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