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500元買江豚放生 銷售者行為涉嫌違法
原標題:廣東兩青年花1500元買江豚放生 漁政:正立案調查
四海網(wǎng)訊 2月18日,兩名廣東湛江青年在海邊集市發(fā)現(xiàn)有人出售疑似海豚,隨后兩人幾經(jīng)輾轉花1500買下將其放生。當?shù)貪O政部門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經(jīng)專家初步鑒定,該生物或為江豚,而無論江豚還是海豚,均屬于國家二級以上保護動物。目前,漁政執(zhí)法大隊已對此立案,一旦找到出售疑似江豚者將對其依法進行處罰。
漁民在海邊集市出售罕見“海豚”
2月21日,一段疑似海豚被當街售賣隨后獲當?shù)卮迕窠饩鹊囊曨l受到網(wǎng)友關注。購買并放生“海豚”的是廣東徐聞縣小伙兒陳明越和陳健壯。陳明越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雖然生在海邊,但也只在電視上見過海豚,“感覺那天見到的很像”。
陳明越回憶,元宵節(jié)前一天中午,他和朋友陳健壯在海邊集市上看到有漁民正在賣“海豚”。“漁民說自己是在大海里撈的,‘海豚’大概長一米七左右,重一百多斤,被放在板車上。它身體上雖然沒有明顯傷口,但是尾巴左右搖擺得有氣無力。我還看到它的眼睛里一直在流淚。”
徐聞縣位于廣東省西南部,其南面就是瓊州海峽。在當?shù)厝说挠洃浿,雖然此處是多條河流的入?,但是無論是江豚還是海豚都很少見,過去也沒聽說有人在海邊賣這種生物。
陳明越說,那天很多人也是圍著板車看,聽打撈的漁民講他的“奇遇”,開價一斤十幾塊錢,但好一陣子并沒有人出手購買。
從魚商手中解救時尾部已受傷
陳明越、陳健壯知道,這只待售的“海豚”很可能屬于國家級保護動物,所以決定將其解救。當他們轉完集市再次回到看到“海豚”的地方,發(fā)現(xiàn)其已經(jīng)被買走。
幾經(jīng)輾轉,兩位年輕人找到了剛剛買走“海豚”的收魚商販。“當時‘海豚’被收魚商放進了自家的冰柜,冰柜不大,它整個身體蜷縮在里面不停扭動。因為冰柜側壁上有比較鋒利的冰渣,‘海豚’的尾巴還被劃傷了,流了一灘血。”陳明越說。
在向魚商表明了希望購買并將“海豚”放生的意愿后,對方表示理解。隨后,兩位陳明越和陳健壯以1500元的價格將其購得。
“魚商借給我們他進貨用的板車,我們下午四點多,把‘海豚’拉到了海邊將其放生。”陳明越說,他們倆把“海豚”抬入海中,但沒過一會兒,它又被海浪重回了沙灘,“可能因為尾巴受傷了,所以我們又抬著它進入海水深處,又在那等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再也看不到它的影子才走。”
漁政部門:已對此事立案調查
2月21日,徐聞縣海洋與漁業(yè)局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在20日獲悉此事后,已咨詢廣東海洋大學專家,目前通過視頻初步判斷獲解救的動物應為江豚,接下來還需要更多信息進行最后的判定。
該工作人員介紹,徐聞縣周邊海域此前并未發(fā)現(xiàn)大量江豚或海豚活動的跡象,更沒有出售江豚的情況發(fā)生。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無論是江豚還是海豚均屬于國家二級或以上保護動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guī)定,禁止獵捕、殺害、出售、收購、馴養(yǎng)、經(jīng)營利用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即使發(fā)現(xiàn)野生動物的尸體殘骸,發(fā)現(xiàn)者也有義務報告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不得私自據(jù)為己有。
目前,廣東省漁政總隊徐聞大隊已對此立案,工作人員透露,他們已經(jīng)聯(lián)系到兩名解救者和魚商,正在尋找最初捕獲、出售疑似江豚的漁民。“隨著動物類別的最后鑒定結果出爐,涉案人員均會受到法規(guī)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