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微信牽出跨國販毒大案 8名嫌犯全部落網(wǎng)
原標題:一條微信牽出跨國販毒大案:利用未成年人人體藏毒
四海網(wǎng)訊 2月2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在歷經(jīng)五個多月連續(xù)奮戰(zhàn),南京鐵路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特大跨國人體藏毒販毒團伙案,打掉了一個以人體藏毒方式運毒的犯罪團伙,成功抓獲運輸販賣毒品犯罪嫌疑人8名,累計繳獲毒品海洛因1.27公斤,深挖案件7起,斬斷了一條由境外緬甸通往云南昆明,再流向四川、武漢、湖南、江西、重慶、江蘇、廣東等多地的運毒通道。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此案是近年來南京鐵路警方偵破的最大一起利用人體藏毒販賣毒品的案件。
一條微信牽出一樁人體販毒大案
2018年9月17日上午10時許,昆明南開往南京南的G1378次列車從貴陽北站開出,南京乘警支隊乘警劉祥在對車廂進行巡視時,發(fā)現(xiàn)一名穿著黑色短袖T恤衫的男子正低頭站在2、3號車廂連接處看手機?匆娪谐司哌^來,該男子立即將手機塞進褲兜里,并神色慌張地向車窗外故作張望,這一反常舉動立即引起了劉祥的懷疑,遂對其進行盤問檢查。
X光片顯示馮某身體里藏有多粒沒有排完的顆粒狀物體
男子自稱準備到湖南投靠老鄉(xiāng)去打工,但隨身只攜帶了一只黑色小包,并沒有攜帶大件行李箱,也沒有換洗衣物。劉祥在小包里找到了一張從昆明南站到溆浦南站的火車票和身份證,沒有發(fā)現(xiàn)其他的可疑物品。身份證信息顯示男子姓丁,江西人,并無異樣。丁某用手摸了幾下褲兜里的手機,這一細微舉動卻被劉祥看在眼里。當他讓其掏出手機時,丁某露出了慌亂的神色。經(jīng)過查找,劉祥發(fā)現(xiàn)其手機微信號正在和一個叫“漸行”的微信號聯(lián)系。從微信對話的內(nèi)容來看,丁某居然正在用手機遙控指導對方在懷化某大酒店房間里進行人體排毒,并且已經(jīng)有部分毒品排出了體外。
情況緊急!在獲悉這一重大線索后,南京鐵路公安處立即通報了懷化鐵路公安處,在兩家單位的通力配合下,組織警力迅速趕往湖南省懷化市溆浦縣某大酒店。警方經(jīng)過排查,發(fā)現(xiàn)有名云南籍馮姓男子于前一天晚上入住8408房間后再也沒有出來過,該名男子很可能正是警方要找的嫌疑對象。
民警破門而入,將房間里的青年男子馮某當場控制住,同時在廁所的垃圾桶里發(fā)現(xiàn)了還未來得急清理干凈的排泄物。經(jīng)過仔細搜尋,民警從酒店房間的電視柜里找到了一包可疑物品,里面有28粒顆粒狀物體,疑似剛剛排泄出的毒品海洛因。民警將馮某帶至派出所,在醫(yī)生的指導下,使用開塞露藥物,經(jīng)過一天一夜的多次排泄,最終從馮某身體里排出32粒長約3.8厘米直徑約1.8厘米的白色圓柱狀物體。后經(jīng)南京市法醫(yī)鑒定中心鑒定,共計60粒高純度海洛因,凈重306.69克。
四級跨國販毒網(wǎng)絡團伙浮出水面
鑒于案情重大,南京鐵路公安處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以處長唐曉軍任組長、副處長邰峰任副組長,由刑偵、技偵、網(wǎng)安等多部門組成的“9.17”特大運輸毒品專案組,全力開展專案偵破工作。鐵路公安局將該起案件列為2018—10號毒品目標案件。專案組多次召開案情分析會,從審查訊問、信息梳理、調(diào)查訪問等方面開展工作,重點加強對抓獲的兩名違法犯罪嫌疑人丁某和馮某訊問,深挖該起毒品案件的上下線。
馮某對自己排泄出的306.69克毒品簽字確認
馮某,17歲,云南文山人,是這起體內(nèi)藏毒運輸毒品案件的背貨馬仔。馬仔是毒品運輸中關鍵的環(huán)節(jié),又被稱為“駱駝”,把自己的身體當成工具,將大量包裝好的毒品吞入體內(nèi),攜帶至目的地進行販賣。由于胃液的酸性腐蝕,體內(nèi)藏毒風險極大,隨時都有可能因為毒品破損而喪命。
據(jù)馮某交代,之前他并不認識丁某,通過老鄉(xiāng)高某從中牽線搭橋,與丁某保持手機微信聯(lián)系。當時他在廣東打工,高某找到他,稱有個境外打工的機會可以獲得高額收入,他就信以為真。在高某指示下,馮某來到境外緬甸某酒店內(nèi)接受特殊培訓,練習吞咽蘋果條,方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從事的是人體運毒的特殊“工作”。馮某向警方供述,他被帶到境外后,人身就受到了脅迫,被人看管在酒店。當時控制他的人給了兩條路讓他選擇,要么打電話給家里面人匯2萬元贖金放人,要么同意參加運毒給與高額報酬。在威逼利誘下,涉世未深的馮某走上了一條運輸毒品的不歸路。
南京鐵路警方根據(jù)線索順藤摸瓜,掌握到高某系職業(yè)馬仔中介,專門負責尋找背貨的馬仔,通過電話遙控指揮的方式,在馬仔頭目丁某與馬仔之間搭建橋梁完成運輸毒品任務。通常情況下,馬仔中介通過拉人頭的方式,介紹的馬仔每成功完成一筆毒品運輸任務后,可以拿到2000元的薪資。在高某的手下馬仔中,民警掌握到除了馮某外,還有馬某、李某、譚某三名專門負責背貨的馬仔。
通過技術手段,警方查明高某身在境外緬甸,據(jù)此分析緬甸是這起毒品案件的源頭地。自馬仔頭目丁某被警方抓獲后,與高某頻繁聯(lián)系的另一名馬仔頭目劉某,受幕后老板指示,承擔著指揮監(jiān)督馬仔運輸毒品的任務,專門負責向買家收取毒資。經(jīng)偵查,警方掌握到這起毒案背后老板的身份,陸某,外號“飛哥”。
剝開迷霧,警方查明以老板“飛哥”陸某為首,馬仔頭目丁某和劉某、馬仔中介高某以及背貨的馬仔馮某、馬某、李某、譚某組成的販毒團伙人員結構清晰呈現(xiàn),一個四層級組織的跨國販毒團伙浮出水面。
果斷出擊 切斷跨國販毒通道
為了切實掌握該團伙犯罪事實,專案組火速奔赴云南,對該團伙成員的住宿、交通乘車、活動軌跡進行跟蹤布控。2018年11月7日,專案組獲得可靠情報,“飛哥”通過馬仔中介高某,指使馬仔李某從云南西雙版納乘坐飛往四川成都的航班,采用體內(nèi)帶毒的方式運輸毒品。為了不打草驚蛇,專案組決定暫不攔截李某,重點盯控李某的行動軌跡。次日,李某到達成都后,從體內(nèi)排出毒品海洛因56條,約重300克,并在成都一住宅小區(qū)內(nèi)進行了毒品交易。
7天后,專案組在偵查中獲悉,“飛哥”又通過馬仔中介高某,指使馬仔馬某于第二日上午乘坐西雙版納至成都的飛機,采用體內(nèi)帶毒的方式運輸毒品。專案組立刻行動,安排警力將違法犯罪嫌疑人馬某堵截在西雙版納的嘎灑機場,從其體內(nèi)查獲攜帶的毒品海洛因339.04克。
12月15日晚,專案組經(jīng)工作,再次獲得線索,“飛哥”指使馬仔李某于16日乘坐飛機運輸毒品。專案組領導隨即部署抓捕行動,于16日清晨在昆明鐵路公安處和昆明市公安局駐版納查緝大隊的大力協(xié)助下,在機場入口處將李某當場查獲,并從其體內(nèi)排出毒品海洛因疑似物約重328.24余克。
12月25日,專案組通過偵查手段查到老板“飛哥”將帶著馬仔頭目劉某及另一名馬仔譚某,將由臨滄口岸一側從緬甸入境。南京鐵路警方在昆明警方的協(xié)助下,成功將剛入境的三人當場抓獲。
2019年2月17日,隨著最后一名馬仔中介高某落網(wǎng)后,8名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
未成年人為何走上人體藏毒之路?
人體藏毒,是販毒分子為逃避打擊而采用的一種比較隱蔽的藏毒、運毒方式。藏毒者強忍因胃部收縮的惡心感覺,將包裝好的毒品用水吞進胃腸,或放進肛門,到目的地再將毒品排出。人體藏毒時,藏毒者把毒品包裝成水果糖的形狀,然后吞下去。一個人一次可在體內(nèi)藏毒500至1500克,吞食毒品用時最多可達十多個小時。毒品可在藏毒者體內(nèi)停留約4天,其間藏毒者基本不進食,由于胃腸的蠕動和胃酸的腐蝕,一旦外部包裝破損,他們隨時會命喪毒品。據(jù)南京鐵路警方調(diào)查,幾年前老板陸某的一名馬仔,就是在販毒路途中,毒品包裝破裂,腸中毒當場死亡。
本案中,人體帶毒的馬仔馮某、譚某、馬某和李某某四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均為未成人,既然體內(nèi)藏毒那么危險,為什么還有這么多未年人鋌而走險,走上體內(nèi)藏毒販毒的道路呢?
據(jù)涉案四名疑犯交代,他們都來自偏遠的云南文山地區(qū),文化程度低,初中沒畢業(yè)就外出到廣東打工。通過同在廣東打過工的老鄉(xiāng)高某介紹,抱著想賺快錢的心理,四人陸續(xù)加入了一個“海外打工月入過萬”的QQ群。很快,在群主“高某”的幕后指揮下,來到中緬邊境,沒想到一出境便被販毒團伙限制了人身自由。經(jīng)過長達一個月的威逼利誘和洗腦,他們最終屈服于販毒團伙頭目,成為一名藏毒販毒的馬仔,通過乘坐摩托車偷渡的方式,將毒品運輸至西雙版納,再轉乘民航飛機,將毒品販賣至全國各大城市。而每一單生意,馬仔們可以從中獲利一萬元。在巨額利潤的驅使下,這些年輕人走上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50克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2019年2月17日,南京鐵路公安處在昆明鐵路公安處和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協(xié)助下將正在麻栗坡縣大眾網(wǎng)吧里上網(wǎng)的運輸毒販嫌疑人高某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