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試用期內懷孕遭辭退 回應稱違反勞動法
原標題:女員工試用期內懷孕遭辭退 人社局:違法 快去舉報
四海網訊 據(jù)中國之聲報道:大連一位準媽媽在試用期懷孕被公司辭退的消息,近日在網絡引起熱議。據(jù)媒體報道,王女士在今年2月應聘進入大連一家公司,試用期三個月,不出意外下個月就可以轉正?删驮谏现,王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她便主動向公司領導告知自己懷孕的消息,希望能有一次坦誠的溝通?蓻]想到,公司在得知情況后居然直接辭退了她。
很多女性在應聘的時候可能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是否懷孕”、“近期有沒有懷孕計劃”成為招聘公司選人的條件之一。那么,這種做法到什么程度算作違法呢?女性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向領導報告懷孕,補償200元直接辭退
大連王女士在網上反映稱,今年2月11日她入職到大連一家公司,擔任網頁設計的工作。她在入職時得知,公司的試用期為1到3個月。也就是說,如果一切順利,最晚應該在5月份,公司就會跟她簽訂勞動合同。4月13日,王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經檢查懷孕已有40天。4月15日周一上班后,王女士主動向領導報告自己懷孕的情況,希望公司提前給她交納社保,生孩子需要用到生育保險。
王女士告訴中國之聲記者:“試用期期間沒有給我繳納五險一金,也沒有給我簽訂任何的合同,包括試用期合同或者是勞動合同。在4月13號的時候我就查出來懷孕了,懷孕40天。因為是周末,然后上班的第1天,我就跟領導說了這個事情。”
然而,公司領導得知王女士懷孕后,表示要辭退她,并且表示,多給她開兩天的工資、共200多元作為補償。當天下午,王女士就離開了公司。王女士表示,入職的時候,公司并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發(fā)現(xiàn)懷孕后,就想在轉正之前跟領導進行坦誠的溝通,但沒想到領導會直接辭退了她。
王女士表示:“因為我確實是去的時間比較短。然后我當時說的是看一下公司對這個事的態(tài)度是什么。我說我沒有等到試用期之后、簽勞動合同之后,我再告訴你這個事?赡芪沂遣幌M銜X得我是在騙你的保險,或者是怎么樣,或者是有計劃的來到你公司生孩子。結果公司說不能用我了。”
王女士說,自己向公司報告自己懷孕時已做好了可能被辭退的心理準備,但是企業(yè)這種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又將孕期職工辭退的做法是否合理呢?對此,遼寧宏展律師事務所劉萬昕律師表示,公司這種做法涉嫌違法。
劉萬昕:“試用期也是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這個勞動關系建立的時候,也是處于一個相對弱勢的這么一個地位,所以說如果是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可以到勞動監(jiān)察去投訴,同時,盡可能多的去保存一些相關的證明自己和企業(yè)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系。手中掌握一定的的話呢,那可能就今后自己的維權,可能會有一些幫助。針對這個案子的情況,勞動者本身不存在比如說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是說不能勝任工作,經過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不存在這種情形。所以我認為,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