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孩墜樓事件復核結果 云南警方通報女子跳樓事件復核結果
云南女孩墜樓事件復核結果 云南警方通報女子跳樓事件復核結果
2019年9月29日,曲靖市公安局接到李某合(李某池父親)提出的沾益公安分局對其女兒跳樓受傷不予刑事立案決定的復核申請,當日予以受理。曲靖市公安局組織專門力量對沾益公安分局全部調查材料和相關進行復核的同時,復勘現(xiàn)場,調查走訪相關當事人,調取賓館及周邊的全部視頻資料進行審查。
經查,2019年8月13日晚,李某池(女,20歲)與男友朱某敏(男,21歲)在各自與朋友外出娛樂飲酒期間發(fā)生爭吵。8月14日凌晨5時7分許,李某池與朋友盧某奧(女,20歲)回到沾益盧某奧入住的某賓館,李某池不愿上樓,為勸李某池與朱某敏和好,盧某奧拿著李某池手機到賓館406房間找正在上網(wǎng)的朱某敏,李某池獨自離開。6時33分許,李某池來到賓館找盧某奧取回手機下樓時,在樓梯間與外出尋找李某池返回的朱某敏、朱某彬(男,22歲,系盧某奧男友)、呂某(男,19歲,系4人朋友)相遇,朱某敏先行回到房間。為讓李某池回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朱某彬、呂某在樓梯間對李某池邊勸邊拉,朱某彬還拿了李某池的手機。6時44分許,三人進入房間后,朱某敏責罵李某池,李某池向朱某彬索要手機時,摔破玻璃杯,拿起玻璃碎片準備劃手腕,朱某彬遂將手機還給李某池,朱某敏上前打了李某池一耳光,伸腳踢向李某池時被朱某彬攔住。7時12分40秒,朱某彬將朱某敏拉出房間勸解,趴在床上哭泣的李某池突然起身從406房間窗口跳下,7時12分50秒,盧某奧與呂某沖出房間說李某池跳樓,朱某敏等4人趕到樓下將其送醫(yī)院搶救。
上述事實有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現(xiàn)場勘驗筆錄、現(xiàn)場復勘筆錄、現(xiàn)場視頻資料、醫(yī)院病歷等證實。曲靖市公安局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就是否有犯罪事實及刑法關于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全面審查,認為:朱某彬、呂某在賓館樓梯間對李某池的勸說、推拉行為,其目的是勸說李某池到房間與朱某敏和好,沒有實施犯罪的目的和主觀故意,不屬于刑法上的不法行為;在房間內,朱某敏對李某池責罵、打耳光及朱某彬等人的行為與李某池跳樓致傷的結果沒有刑法上的直接、必然因果關系。根據(jù)刑法罪刑法定原則,以及刑事訴訟法等關于刑事立案的規(guī)定,曲靖市公安局認為沾益公安分局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決定認定事實清楚、充分、依據(jù)準確、程序合法,決定予以維持。
復核決定于10月28日送達申請人,并告知申請人對復核決定如有異議,可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公安機關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相關民事責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曲靖公安機關對李某池傷情深表關切,對李某池及其親屬提出的合理訴求,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
曲靖市公安局新聞辦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