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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司機撿到手機送還被打骨折 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2021-01-14 17:32:33來源:四海網綜合

  近日在山西長治,一名乘客在乘坐出租車時,將手機遺忘在出租車上,好心的出租車司機崔師傅于是晚上約好了失主,可是失主并沒有來,第二天一早,崔師傅在送還手機時,遭到了失主的毆打,打完后,失主說了句送晚了,目前崔師傅因腿部骨折入院治療,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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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送回去,作為失主應當向出租車司機支付一定的報酬,沒想到報酬沒等來,等來的卻是失主的毆打。本案中,如果事實確實如此,失主未免太狠心了。

  首先,當失主把手機遺忘在出租車上時,實際上這個過錯完全在失主,此時,出租車司機屬于拾得遺忘物,在《民法典》規(guī)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同時,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同樣,在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崔師傅前后兩次送還手機,顯然其行為是值得稱贊的,作為失主,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應當支付給崔師傅必要的費用。

  然而,費用沒有等來,當失主毆打了崔師傅時,性質已經變了,從傷情來看,崔師傅的傷情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來看,已經屬于輕傷,依據《刑法》的規(guī)定,毆打他人導致輕傷的,需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法律責任,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也許,當兩人見面時發(fā)生了一些口頭上的不快,但這都不應成為打人的借口和理由,對于崔師傅能夠將手機送還,確實很不錯了,雖然法律規(guī)定拾得人應當送還,但是不送還的也有,當這樣的財產擺在你面前時,才是真正考驗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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