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騙走京東110萬 網(wǎng)友:漏洞不是違法的借口
原標題:大學生騙走京東110萬 快要畢業(yè)了卻要坐10年牢
四海網(wǎng)訊 近日,一則“京東白條漏洞”的微博話題上了熱搜榜:
白條是京東金融于2014年2月推出的信用支付類產(chǎn)品,用戶可以先消費、后付款。
據(jù)報道,大三學生汪某想2017年偶然發(fā)現(xiàn),“京東白條”存在一個“致命”漏洞——無需本人實名認證,也無需綁定銀行卡,用別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注冊賬號并賒賬購物。
汪某覺得“好玩”,于是找來了小伙伴,以及小伙伴的小伙伴,組織他們冒用別人身份注冊京東賬號網(wǎng)上購物,然后變賣套現(xiàn),企圖實現(xiàn)真正的“打白條”。最終,汪某等9人被以詐騙罪判處10年9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大學生真“打白條”獲刑
2017年,就讀于湖南某學院的大學生汪某聽說,京東推出“京東白條”的賒購業(yè)務,可以先消費后付款,很容易通過審核。“第一次是用自己的信息買東西,當時我就發(fā)現(xiàn)了漏洞。本來想告訴京東公司,但我不知道怎么聯(lián)系他們。”汪某意識到這是個“賺錢”的渠道,當即聯(lián)系了老鄉(xiāng)張某決定先試一下。
之后,汪某從長沙某高校附近網(wǎng)吧花了200元買了一張在校學生的身份證。利用身份證上的信息、以及新買的手機號,汪某在學信網(wǎng)上注冊了一個賬號,查詢到這張身份證對應的學籍信息。
通過這些信息,汪某在京東平臺申請了賬號,并提交“京東白條”的申請。之后,汪某把身份證和學籍信息全部轉交給張某,張某利用學籍信息來到失主所在的大學,并找到該學校的京東面簽官(一般為大學生兼職),進行現(xiàn)場面簽。
面簽官僅對張某進行簡單的問詢式面簽,就完成了初審,然后把初審材料發(fā)往公司后臺,由公司后臺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后,汪某利用審批通過的“京東白條”賒購額度在京東平臺購買了一部6000余元的手機,并快遞給張某。手機到手后,張某以原價八八折的價格進行銷贓獲利5200元。
第一單“生意”成功后,汪某和張某都嘗到了甜頭,兩人開始招兵買馬,進行大規(guī)模的騙購。“這種方式來錢太容易,也太快了,當我看到錢的時候,心態(tài)就變了。”
汪某雇傭張某謙、劉某良、劉某婷等人員,負責購買身份證和手機卡、查詢學籍信息、注冊京東賬號,以及申請“京東白條”賒購業(yè)務和收貨、發(fā)貨及貨物的變現(xiàn);張某雇傭彭某為等15名人員冒充大學生,找面簽官進行面簽審核。汪某先后在各高校網(wǎng)吧和長沙火車站附近以每張3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了90余張身份證。在案件中,他們分工合作,形成了一條騙、收、銷完整鏈條。
2017年10月11日,京東金融公司總部在日常交易監(jiān)控中發(fā)現(xiàn)一團伙多次冒用他人身份進行線下和線上視頻面簽騙取白條額度并進行購物消費。
在欠款到期后,京東公司電話聯(lián)系身份證上的人員,其均表示從未進行視頻面簽申請“京東白條”,也未使用“京東白條”額度進行購物消費。京東公司遂向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報案。
公安機關立案后,將汪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獲。汪某、張某供述,自己通過上述作案手法,共詐騙京東金融公司110余萬元商品。
3月8日,長沙市天心區(qū)法院**審理了此案,并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天心法院一審審理認為,汪某、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使用虛假身份騙取“京東白條”的額度進行惡意消費的方法,詐騙京東金融公司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均系主犯。最后,法院依法判處汪某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其余七名被告人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
被抓后,汪某承認,作為一名大學生,他并不需要這么多錢。“我投資了10萬元,在學校開了一家京東快遞店。”
至少200人因“京東白條”詐騙等行為獲刑
在案件中,大學生汪某堅持認為,京東自身漏洞,是他走向犯罪并越陷越深的誘因。而在詐騙京東白條案的多起案例中,法院判詞也提到,被告人利用了京東的審核漏洞。
據(jù)澎湃新聞消息,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搜索到的140余起判例顯示,全國至少已有200人因為“京東白條”詐騙等行為觸犯刑法并獲相應刑罰。據(jù)京東公司提供給芙蓉區(qū)人民法院的,湖南至少有89人被冒用身份信息騙取京東白條賒購額度。
據(jù)這140余判例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至今已有超過200人,因為通過“京東白條”詐騙等被定罪判刑。據(jù)判決書披露的107名被告人年齡,平均為28歲。長沙市兩家法院宣判的京東白條詐騙案中,大學生被告人占到了近一半。被告人被判處的最高刑期為19年,平均刑期為2.35 年。此外,判決書提到的大學生受騙人數(shù)超過362人,成為受害人中較顯眼的群體。
“面簽官基本都會讓通過,不通過給他們打個小紅包,也就通過了。”一位律師介紹,詐騙案審理中,一名被告人曾當庭陳述。還有律師表示,“這就是京東公司自身無法回避的審核漏洞。京東作為一家知名企業(yè),其風控是有疑問的。”
網(wǎng)友:京東就沒有責任嗎?
對于判決結果,很多人對這些大學生感到惋惜,但是也有人表示,這是利用了京東自身的審核漏洞,平臺就沒有責任嗎?
一名參與辦理汪某等人詐騙案的律師認為,“盡管在這類白條詐騙案中,京東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明顯漏洞、風險控制存在問題,但是從刑法意義的角度,這些90后大學生并不能因京東公司自身的問題而減輕刑責。”
也有不少人認為,漏洞不是違法犯罪的借口:
據(jù)天心區(qū)人民法院消息,法官已經(jīng)將其在辦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當面向京東公司工作人員進行反饋,并提出了完善制度的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