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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騎車離奇摔倒身亡 家屬起訴過路司機

2019-09-07 10:14:57來源: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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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女子騎車離奇摔倒身亡 家屬將路過轎車司機告上法院索賠79萬

  四海網訊 今年2月,浙江衢州衢江區(qū)一路口,一輛小轎車超過一輛電瓶車后,電瓶車翻車,騎車女子倒地身亡。事故沒有目擊者、沒有監(jiān)控,交警也無法認定事故責任。死者家屬告到衢江區(qū)法院,要求小轎車駕駛員和保險公司賠償。那么誰該為此次事故負責?

  現場沒有任何證人

  今年2月27日下午4點20分左右,天空下著小雨,瀝青路面濕滑,設于衢江區(qū)蓮花鎮(zhèn)西山下村一路口的監(jiān)控畫面里,一輛二輪電動自行車由左向右橫駛過路口,騎該車的是張女士,當時她穿著有帽子的雨衣(未戴頭盔),騎行在路肩與機動車道白色分界線靠機動車道內側約二三十公分的地方,當該電動自行車駛出監(jiān)控畫面約4秒鐘時,一輛由方先生駕駛的銀灰色小轎車尾隨其后進入并駛出監(jiān)控畫面。

  監(jiān)控畫面的時間定格在2019年2月27日下午16時20分46秒,接下來便發(fā)生了離奇的交通事故:小轎車超越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側翻滑出,張女士頭部著地受重傷不省人事,被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超越的小轎車則已駛離現場。

  事故發(fā)生時,現場沒有證人,也沒有監(jiān)控,交警趕到現場經過勘察,調取不到相關。

  后交警通過監(jiān)控找到了在那時間段駛過路口的銀灰色小轎車及當時駕駛該車的車主方先生,交警發(fā)現小轎車的右側車身有刮擦、碰撞的痕跡,問方先生怎么解釋。方先生說,這是今年過年正月十四那天,其老婆在東跡大道一紅綠燈路口被一輛面包車插隊造成的,當時是下午三點左右,還報了警,已經在快速處理中心認定過責任了,對方保險公司也來拍過照的。他的車上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儀。

  鑒于上述情況,交警大隊于2019年4月8日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該證明最后結論:由于方先生駕駛的小轎車超越張女士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時,對張女士所產生影響的大小無法查清,無法認定該起事故的責任,不能判斷該起交通事故的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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