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率重新定價 專家稱不會過多影響月供水平
12月28日早上,中國人民銀行官網(wǎng)發(fā)布《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以下簡稱《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xié)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以下簡稱“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shù)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nèi)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fā)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機制公告,推動貸款利率市場化。
10月8日,央行實行房貸利率的新政策,新發(fā)放的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
11月,LPR首次下降,1年期LPR重新降到了4.15%,5年期以上的為4.80%,都下降了5個基點。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答記者問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發(fā)放貸款已經(jīng)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于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于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為進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銀行發(fā)布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wěn)轉換。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原則
《公告》表示,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fā)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fā)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而對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應遵循哪些原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
一是借款人可與銀行協(xié)商確定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或轉換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選擇權,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
二是轉換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開始,原則上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轉換后的貸款利率水平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其中,為貫徹落實房地產(chǎn)市場調(diào)控要求,存量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